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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选调生补录公告

广西人事网 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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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一)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二)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

(三)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的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及时通知考生通过传真、邮寄或直送方式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和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一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确定进入面试的正式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经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正式人选。因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未能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招考职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应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无人报考或没有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并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公布。

(五)发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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