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正式人选确定后,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在广西选调生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同时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1年10月9日前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七)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或面试当天进行。
(八)面试的合格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应在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生的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和(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选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结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察与体检时间:2011年11月15日前。
六、公示与审批备案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在广西选调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各市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批,并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由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干部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备案。各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要及时将审批录用人员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审批与备案时间:2011年12月10日前。
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各市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