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
9、选调到基层法院的不受上述4、5、6条的限制,但须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10、选调到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4、5、6条的限制,但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选调到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小河区、乌当区、筑城地区的须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条件
1、自愿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5分;获C类证书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3分。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考生,自愿报考放宽条件地区(指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小河区、乌当区、筑城地区以外地区)基层检察院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5分。
3、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根据服务年限予以加分。服务满两年的加2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可加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6、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其直系亲属因严重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