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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163贵州网 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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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2年2月24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包括照片)。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照片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职位要求涉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缴纳报名考务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照片审核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考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2年2月25日17:00前到位于贵阳市毓秀路18号的省人才市场13层(1303号房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指导中心考务二部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上予以加分。

加分审查时间:2012年3月25日9:00—17:00

加分审查地点:报考基层法院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加分审查,报考基层检察院的在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加分审查。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地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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