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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阜阳市文明办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阜阳人事考试网 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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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拟从全市选调生中选调2人到市文明办工作。市文明办为市直正县级行政单位。

一、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基层锻炼2年以上(含2010年选调生)。热爱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演讲能力。

二、选调工作程序

1、选调工作在组织部门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由市委宣传部操作。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日——4月12日。

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电话:。

报名时,须持①学历、学位证书;②本人身份证。③填写《市文明办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④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市文明办选调人员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应大于5:1,否则,选调人数按比例递减。

3、笔试

笔试拟定于2012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范围主要是:综合写作能力。

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4、面试

面试拟定于2012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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