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比例加权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4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5、组织考察
由市委宣传部组成考察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是否适合工作岗位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建议。
6、决定任用
召开部长办公会议,对考察组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合适的选调人员,并经统一组织身体检查合格后,进行公示。
选调人员试用半年,试用期满胜任的,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胜任的退回原单位。选调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选调和公务员考试,并向市文明办提交诚信承诺。
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阜 阳 市 文 明 办
201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