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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公教育 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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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照时间安排,上午必须在7:10前、下午在12:50前到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8楼阶梯教室(考生候考室)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面试弃权。

2、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侯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侯考室,确需离开的,必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报告个人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有关信息,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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