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7、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8、对于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须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若在本人户口簿上已注明曾用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二至八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二)递补程序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张宏安
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示意图.doc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