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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关于2012年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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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5月14日上午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为未进入体检的考生。

3.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考生须将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提交广安市委组织部。

4.联系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教育  浙江中公教育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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