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考调程序,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考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在考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咨询电话:0816- 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
0816-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