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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选调生考试招考463名简章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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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的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3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以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3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2012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如选调单位无要求,必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能报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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