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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选调生考试招考463名简章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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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四、选调方式、程序

这次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确定选调计划和选调条件、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由选调单位提出选调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转正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可通过天津网(网址:)和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

五、报名方法

2012年12月中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开始至12月24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开始至12月26日18:00结束。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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