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程序
(一)赴校宣讲和报名推荐(2017年12月上旬)
1、赴校宣讲。江西省委组织部将派员赴校开展宣讲工作,对选调政策进行现场介绍和解答,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志愿,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江西省2018年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审核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盖章后,由考生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江西省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7:00。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2017年12月底-2018年1月中旬)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各院校所在地。
1、笔试。笔试定于2017年12月24日上午,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参加笔试的考生数,江西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各院校具体选调计划数。请各考生于12月19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定于2018年1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入闱后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2018年1月中旬前)
面试后,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2-3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2018年1月中旬前)
考察合格的人选,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组织体检(2018年3月初)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对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将体检报告报江西省委组织部。选调人选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对经考察、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空缺人选,江西省委组织部可视情况按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2018年8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人员所学专业和各市需求,进行统筹分配,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硕士生、博士生的人事关系、编制关系统一落到市直部门,本科生落到市直或县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