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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年定向武汉大学选调生公告(10人)

武汉大学就业服务网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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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政策

1、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选调生先安排到乡镇挂职锻炼两年(含试用期),统一挂任乡镇副职。挂职锻炼期满,经省委组织部会同其所在市委组织部考察,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为副处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可安排为正科级职务,本科生可安排为副科级职务。

3、对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未能按工作协议规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必须退回。选调生分配至各地后,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4、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自理)。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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