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组织考察。2020年12月中旬,在清华大学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名单,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5. 集中体检。2020年12月中下旬,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委托清华大学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辽宁省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其选调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 确定名单。2020年12月底前,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名单,并在清华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考生未按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7. 岗前培训和办理手续。按照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招录总体时间安排,一并进行岗前培训和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新录用选调生在试用期满后,由选调的市直单位结合定点扶贫等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对口的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严禁提前结束锻炼,严禁县(市、区)及以上机关借调。
3. 选调生在市级党政机关工作未满5年,不得调入省直机关。
4. 省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 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6.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享受各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 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3128277
13032403795(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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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清华定向)、承诺书.doc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辽宁省面向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career.cic.tsinghua.edu.cn/xsglxt/f/jyxt/anony/showZwxx?zpxxid=222212863&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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