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政策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选调生所学专业,将选调生统一分配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2.转正和任职定级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大学本科毕业生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
3.鼓励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历练成长。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全部安排到乡镇或对口基层单位挂职锻炼2年。挂职期满后,返回原岗位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地市以下机关工作。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和考察考核。在重点管理期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
5.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
联系电话:0471-4818164、481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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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清华大学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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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career.cic.tsinghua.edu.cn/xsglxt/f/jyxt/anony/showZwxx?zpxxid=47548938&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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