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程序
(一)受理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按要求填写《通辽市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后,到双选会现场与用人单位见面洽谈并登记报名(每人限报2个岗位,不接受网上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综合考评。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考察考核合格、会议研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人选,办理引进手续,按人岗相宜原则分配到引进单位工作。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安置到所填报单位工作。属事业单位的,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通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通辽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二)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两年,可聘用到正科、副科级管理岗位。
(三)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付):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本科生5万元。
租房补贴(三年):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万元。
生活补贴(三年):博士研究生3.6万元,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8万元。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475-8836716
附件:
1《通辽市2019年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表》(请考生点击下载).xls
2《通辽市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请考生点击下载).doc
3《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摘要)(请考生点击下载).doc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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