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核。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笔试。笔试参照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的方式进行。拟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察。面试主要了解考生逻辑推理、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认知等;考察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如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7.确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8年宁夏定向选调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正常毕业或出站结束工作期的,取消录用资格。正式到岗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有关政策
1.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定向选调生须与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签订在宁较低服务5年的协议,凡不签订协议者,将不能享受宁夏关于定向选调生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