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年青海省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补充公告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7-11-27

位置:首页 > 青海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报考人员需填写《青海省2018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室,*老师),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含报名表应贴照片)。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格式:学校名称+本人姓名)发送至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邮箱(qhsxds@126.com)。

报考人员应根据职位表填报具体职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在报名表的“报考职位”栏目中写明具体的工作单位。

青海省委组织部将会考生校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同,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考试地点设在XX市(地点另行公告),具体事宜届时将在 “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网站名称见后)公布,请随时关注。

3.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要求进行,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青海省委组织部与毕业院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按通知进青报到,正式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如出现拟录(聘)用人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情况,青海省委组织部将视情予以调剂录(聘)用。

四、有关政策

1.招录到省(县、市、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的选调人员均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到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招录到省直机关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到岗后适时安排到基层业务对口部门锻炼2年;到县乡岗位工作的选调人员一般应在分配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满2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现实表现及学历、专业等情况,可转任或遴选到市州以上机关工作。

3.来青工作的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进青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1年),表现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可以定为副主任科员、硕士生可以定为主任科员、博士生可以定为副处级。

4.选调人员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在青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省委组织部“新苗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

5.选调人员到岗后奖励5万元。

6.选调生在青较低服务年限为5年。

7.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0971-8483937、13519718311、13909716442(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附件:

1.青海省2018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

2. 青海省2018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岗位表(行政)(97人)(点此下载)

3、青海省2018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岗位表(事业)(256人)(点此下载)

4、青海省2018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岗位表(企业)(60人)(点此下载)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4日

相关推荐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