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录到省直机关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到岗后适时安排到基层业务对口部门锻炼2年;到县乡岗位工作的选调人员一般应在分配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满2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现实表现及学历、专业等情况,可转任或遴选到市州以上机关工作。
3.来青工作的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进青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1年),表现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可以定为副主任科员、硕士生可以定为主任科员、博士生可以定为副处级。
4.选调人员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在青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省委组织部“新苗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
5.选调人员到岗后奖励5万元。
6.选调生在青较低服务年限为5年。
7.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0971-8483937(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选调生后续相关工作信息将在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查阅。
原标题:青海省2018年面向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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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省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doc
2018青海省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xls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