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所有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尽可能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及西宁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所有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下集中面试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将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报名系统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签约和公开择岗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内依次自主择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姓氏笔画抽签确定择岗顺序。考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选调资格,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视情决定是否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初次体检不需要缴纳体检费。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查核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1份,A4纸张彩色双面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或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选调条件要求中“具备四项条件之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九)公示、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拟选调人选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十)调剂和递补
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同类选调专业、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依次调剂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如出现按上述调剂递补办法,在学历、专业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的情况,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商用人单位另行确定调剂递补办法。
(十一)录用
选调人选确定后,选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到岗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2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二)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到村任职)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表现优秀的列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
(四)选调生在青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协议》。选调到县乡机关工作的,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含试用期)、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应办理辞职手续,并退还安家费等相关费用。
(五)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温馨提示
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选调要求,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报名系统中查看),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对待每一个选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0971—8482474;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监督电话:0971—12380。具体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qhsxds@126.com
微信公众号:青海选调生
点击查看>>>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2日
原标题:青海省2023年定向选调生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xsjy.wh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ED459B911AC56700E055000000000001&lm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