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任分工
(一)团县委牵头,负责遴选公告制定、发布,负责见习大学生组织、遴选、分配和日常管理、协调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为50名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安排见习生活动和表彰奖励经费。
(三)县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
(四)县政府信息办负责遴选工作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五)各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日常管理。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团县委办公室备案,团县委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均有承担大学生见习工作的义务,见习单位及名额将根据报名见习大学生专业情况确定。各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 号)要求,结合见习大学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工作条件。要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组织到基层调研不少于两次,加深见习大学生对宁陕县情的认识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