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见习和考核
见习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21日。见习结束后,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或调研报告),填写《宁强县大学生寒假见习考核表》;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如实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报送至县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大学生假期见习活动是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决策。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单位见习,不仅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了解社会的平台,给政府机关带来活力,同时又让大学生对政府工作有新了解;大学生假期见习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即能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又为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提供了机会和平台。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假期见习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配合,确保见习活动收到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指导。本次见习活动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要按要求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的大学生招进来,并按照相关规定,为见习的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元);同时加强大学生见习考核,及时会同县财政局发放见习补助。县财政局做好大学生见习经费保障(含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审核按规定办理。见习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在见习期间至少安排一次调研活动。
(四)接收见习学生的单位必须和见习学生签订一份有关安全、义务、注意事项的协议。
(五)见习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