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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省非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1256人)

河北公务员局官网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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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1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包括28个职位共1256名(职位表附后)。其中,石家庄市290名,承德市36名,张家口市108名,秦皇岛市72名,唐山市100名,廊坊市70名,保定市134名,沧州市70名,衡水市58名,邢台市86名,邯郸市168名,定州市40名,辛集市10名,雄安新区14名。各市选拔计划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中优先录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5.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6.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1年7月31日前),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1年3月底),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3. 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2021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1年3月底)。非中共党员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4.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8日18: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后)执行。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河北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考试与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分别组织实施,已报名我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我省选调生职位。但报名我省2021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考试的考生,不得兼报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考试。

2.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 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雄安新区由保定市代为审核并由保定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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