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职位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且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到乡镇(不含街道)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选调生,不得商调转任上级机关。
5.博士研究生自愿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西安市市辖区及开发区岗位不在发放范围。新录用选调生享受市(区)、县(市、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在基层工作不满5年,因个人原因取消录用、辞职或辞退的退回全部生活补贴。
6.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县(市、区)级以上机关和重要岗位。对表现特别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
六、重要提示
1.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体检费(复检费用自理)。
2.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凡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录工作组织实施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陕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9-63905587 63905590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电子邮箱:sxzzbghb@163.com
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及电话:
办公电话:029-82334612;
地点:南校区北院教学主楼413室;北校区图书馆西侧一层报告厅。
点击查看>>>
党委组织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1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发布《2023年度陕西省面向长安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yzx.chd.edu.cn/2022/1117/c6082a22534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