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是非观念明确,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大学、研究生期间无重修或补考),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备班级以上(含班级)学生干部、院(系)以上三好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之一,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含学士)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78年1 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