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所录用单位或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分配到市(州)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根据市(州)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个人志愿等,安排到市、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满1-2年(不含试用期),根据本人表现,进行多岗锻炼。进入市县机关工作,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结合本人意愿,适时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省、市、县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培养,也可择优选用到上级机关。根据市(州)情况,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考场设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四川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宜请与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603039,传真:028-86602645,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网址:http://xds.gcdr.gov.cn。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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