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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二次面向重点高校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56人公告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 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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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被聘用人员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济待遇。按单位同类人员工资、补贴等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享受我区人才相关政策。

(三)住房待遇。提供3年免费住房(个人购房后需退出),精装修、拎包入住。

(四)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摘录。

第十五条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第二十条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人才,可按成都市规定的租金、面积标准申请租住60㎡—120㎡人才公寓、租期5年,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我区根据人才层次及其贡献,配套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购房补贴。

第二十一条 新落户我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符合《青白江区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紧缺人才,1年内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提供安居补贴。

以上内容详情可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人才服务专栏查询。

六、工作日程安排

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搜索微信号:qbjqrsj)和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

七、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监察局派驻区人社局监察室028-8363676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666750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二次面向重点高校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二次面向重点高校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较新《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100位的海外院校名单.docx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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