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委组织部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19年12月31日。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根据市(州)需求、考生个人志愿、所学专业、测试成绩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为加强选调生的实践锻炼,帮助选调生砥砺品质、锤炼作风、提高本领,打牢成长成才的坚实基础,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适时安排到县(市、区)、乡镇、村等基层锻炼。
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考场设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四川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602645,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网址:http://xds.gcdr.gov.cn。
点击下载》》》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8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xds.gcdr.gov.cn/home/infodetail.jsp?id=8a8048496419770e01667ca3550300d7
想了解更多四川选调生公告相关信息,可关注选调生公众号:scxdsks,更有四川选调生备考资料等你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