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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第二批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100人公告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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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八、管理使用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人才与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3.基层挂职锻炼。引进的优秀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市直或国家级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此外,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提前结束挂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工作。

4.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岗位)。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引进到威海市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威海英才计划等有关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0631-5231396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51908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1-5226661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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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第二批引进优秀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x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

原标题: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2020年第二批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weihai.gov.cn/art/2020/2/20/art_45569_2274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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