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此次考选人员,系我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直接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初试。
如某招考岗位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计划招考人数5倍,经考选主管机关同意可针对该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也可直接面试。如某招考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形式为笔试,初试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初试相关具体事宜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能力及岗位匹配度。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2022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生、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且为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排序的,则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参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规定,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应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招远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编制关系放在招远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分配工作,由招远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专业岗位A、B、C人员,入职后的前两年,安排到市直部门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专班工作锻炼,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专业岗位D人员,入职后的前两年,安排到我市国有企业工作锻炼,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两年期满后,个人与企业双向选择,也可自行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个人与企业选择意向达成一致,留在企业工作的,编制关系转企业,由企业确定其薪酬待遇;回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专业岗位E、F和综合管理岗人员,入职后的第一年,安排到镇街工作锻炼,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球TOP200(QS)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0.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关补贴待遇由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落实。未达到在招远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退还部分费用。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类别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七、疫情防控
在考选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将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防疫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8213551监督电话:18753512380
通讯地址: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招远市府前路6号市委办公楼1429房间,邮编:2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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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22/5/13/art_16927_2929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