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酬待遇
1、青年储备人才博士研究生年收入22万左右,硕士研究生年收入20万左右,本科生年收入18万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
2、属于城建规划、邮轮航运、财税金融等本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且储备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年收入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10%。
3、对有租房需求的青年储备人才优先提供本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
(四)培养管理
1、聘用的青年储备人才与本区指定的人力资源机构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
2、聘用期间,根据青年储备人才的专业特点,统一安排至相关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岗位工作;
3、青年储备人才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终止聘用;
4、本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三年期满,若未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考核等相关程序,可推荐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工作;
5、青年储备人才为本市生源的,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非本市生源的,可按照进沪就业评分标准办理上海户籍,也可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青年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二、选调生招录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1、符合青年储备人才招聘条件;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符合2020年上海市选调生公告中的学校(专业)等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