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二)选调人员属选调对象(一)的,到如东工作后,享受:
1.一次性综合补贴。正式报到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5000元的补贴。
2.专项津贴。来如东工作5年内,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800元的标准享受专项津贴。
3.购房补助。在如东工作5年后,本人在如东购房且用于自住的,按照博士生每人18万元、硕士生每人12万元、本科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
4.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纳入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一般安排在县内重点园区等相关机关(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5.选调人员在如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三)选调的县统招高学历人才,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安排到相应县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外,不再享受生活、住房等补助待遇。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如东组工网(www.rdzg.org)、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咨询电话:0513—84132590、84534101。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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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
原标题:江苏如东2021年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news.rdrc.com.cn/content.aspx?id=30430304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