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在北京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影响录用的,就业意向自动解除。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九)签约
省委组织部组织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考生未能按期毕业等原因造成无法录用的,协议自动解除。
(十)录用
选调生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 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 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3. 鼓励选调生到乡镇(街道)任职锻炼。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到乡镇(街道)任职。到乡镇(街道)任职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担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博士研究生可以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乡镇(街道)任职的,动态保留省、市直机关编制2至3年。任职2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参考个人发展意愿,选调生可继续在乡镇(街道)任职或返回原单位工作。
4.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一次性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5年服务期满,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5. 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2. 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自觉做好健康管理,认真填写《防疫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凡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选调。
3.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考务咨询电话:
0351-4019046
18536899501 18536899502
电子邮箱:sxxd2021pku@163.com
点击下载>>>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3日
原标题:山西省2021年面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xds.scc.pku.edu.cn/enroll.html?active=2&type=1&id=29f8e273-f892-0bee-dd64-b75957dc667f
热门推荐>>>历年全国各省考试公告汇总
访问中公选调生考试网查看更多选调生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