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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市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

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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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方法

2008年11月下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xds.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4日8:00开始至12月7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08年12月4日8:00开始至12月9日18:00结束。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选调单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缴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市高校的报考人员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直接送交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外地高校的报考人员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并盖章后)送交选调单位审核。“三支一扶”人员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时审查推荐后,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送交选调单位审核。

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组织相关考试。对享受国家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享受国家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选调单位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三好学生证书、外语(计算机)证书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选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三支一扶”人员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选调生考试。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采取综合知识、申论等多种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为200分,笔试合格线为12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低保、特困减免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面试阶段考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其中结构化面谈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职位与进入面试的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指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由选调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需求,确定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成绩不计入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或向各选调单位查询。

七、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录用接收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选调生人选公示无异议,经审批后,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坐落在本市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有关高校发放,外地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选调单位发放。待选调生正式毕业,及时办理有关派遣手续和录用审批手续。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23192980

监督电话:23326326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可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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