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方法
2010年3月上旬公布选调职位和条件等信息。
选调生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xds.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8:00开始至3月12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0年3月8日8:00开始至3月14日18:00结束。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选调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缴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市高校的报考人员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直接送交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外地高校的报考人员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并盖章后)送交选调单位审核。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分别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属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经乡镇党委和区县委组织部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属于“三支一扶”的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县人事部门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送交选调单位审核。
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组织相关考试。对享受国家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享受国家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选调单位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三好学生证书、外语(计算机)证书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选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选调生考试。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采取综合知识、申论等多种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为200分,笔试合格线为12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10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低保、特困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面试阶段考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其中结构化面谈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指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由选调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需求,确定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成绩不计入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或向各选调单位查询。
七、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录用接收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拟录用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选调生人选公示无异议,经审批后,发放《选调生通知书》。本市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有关高校发放,外地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选调单位发放。待选调生正式毕业,及时办理有关派遣手续和录用审批手续。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23326326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23112312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可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