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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市定向35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300人)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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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审批,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考生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如果有考生在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各选调单位应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具体职位等环节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确定调剂人选后,与递补人员一并安排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四、诚信要求

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考生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考生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录用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一般不予支持。失信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292

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点击下载>>>天津市2021年度定向35所重点高校选调计划表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原标题:天津市2021年度定向35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hrss.tj.gov.cn/ks/index.do?method=detail&id=ff808081751fd04d01756dfaa78300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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