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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的通知(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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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在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能测评、面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首先按照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1时,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一般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

调剂应先在两类职位(定向清华、北大职位和定向36所重点高校职位)内部分别开展。当同一类职位内部无调剂人选时,方可从报考另一类职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对于放弃调剂的考生,选调单位应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其放弃声明。递补、调剂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四、诚信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292

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原标题:关于发布天津市2022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ob.sdu.edu.cn/info/1130/308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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