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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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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实地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应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的选调单位调剂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对性别提出要求的职位,只能接收同一性别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四、诚信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予以处理。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

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选调生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必要时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将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考人员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凡因隐瞒或谎报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292

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4日

原标题:天津市2023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c.cufe.edu.cn/frontpage/cufe/html/newsDetail.html?id=f85bd8c455594d97aa06ed56892a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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