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2023年度计划定向招录360名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主要为教育部公布的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如下(共36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2023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于2022年11月25日(含)之前,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应任职满半学年,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
(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包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须以最高在学阶段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高校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2月<含>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含>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含>以后出生)。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及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4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15:00。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二)组织推荐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初审通过后,应于2022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7: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2日17:20前交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北区食堂405办公室)。中心审核通过后,将于2022年12月3日18: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推荐。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2年12月7日14:00至1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2022年12月29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