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服务
自治区将开发使用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培养工作全过程实名管理服务。各地要扎实开展实名登记工作,将培养的毕业生全部纳入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分管领导、经办干部。
(二)落实考评通报制度,自治区将结合各地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地工作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半年的综合考评通报。
(三)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各地按照自治区分配任务(见附件),积极协调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中央驻疆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并负责实施完成当地培养任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991-3689878
自治区财政厅 0991-283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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