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培养管理力度
按照学历层次,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分配到省级机关,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分配到州市级机关。录用后原则上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驻村工作1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级对口部门副职1年。省、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选调生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两年挂职锻炼期满后统一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重用,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和科级领导职务,也可择优遴选到上级机关。
(二)其他配套政策
享受云南省“千人计划”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每名选调生租房补贴1.5万元。除此以外,还可享受户籍办理、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所得税减免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736,邮箱:yngwyglc@126.com。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更多内容请查看:2018云南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生公告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