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7、具备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经全国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在校学习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考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往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相应层级学生干部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
“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已签订中央国家机关、其他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公务员人选的选调高校毕业生,不宜报名。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学生,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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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衢州选调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dj.gov.cn/xd/?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