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工作将在宁波市鄞州区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从至低分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5、体检: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6、签约: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行签约。进入签约的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
7、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签约、考察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拟录用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新录用人员将到镇(街道)、信访、拆迁等基层或一线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锻炼。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87406571;监督电话:875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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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