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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定向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15人)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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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州组织工作、湖州人才网及国内定向选调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湖州市定向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二寸免冠照片及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盖章)以电子文档(电子照片)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选调单位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邮箱详见公告附件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2017年1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结束后,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面谈邀请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三)资格审核和组织面试

各选调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入围面试人选到各选调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并进行面试。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需设置合格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由各选调单位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由各选调单位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选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选调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网、各县(区)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各选调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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