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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3人招聘公告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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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谈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面谈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谈人数达到1:3的比例,则按面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谈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较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较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78-2128695

咨询电话: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0578-2278197,莲都区农业局0578-2056627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附:1.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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