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选拔引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公告【招56人】

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8-04-04

位置:首页 > 浙江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表上的个人信息,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告知个人。

2.资格复审。在现场报名点开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同现场报名。其中,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也须携带规定资料(详见附件3)前往择定的考点城市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比不足3:1的,由本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调剂各考点相应选拔指标。

(三)考试

资格审核后,即在现场报名的高校安排相关考试工作。

1.A类人才岗位

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不足60分者淘汰。

无领导小组讨论: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至低分,按照选拔指标的1:3比例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无领导小组讨论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选拔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2.B类人才岗位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采用百分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

面试:根据各考点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中,选拔岗位数大于3的,按1:2比例进入;选拔岗位数小于等于3的,按1:3比例进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从至低分按各地区拟选拔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四)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在宁波市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考点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该考点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如遇因成绩相同同时进入考察环节的,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且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就业协议书。报考者毕业后凭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推荐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