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般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2.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提出选调生录用人选建议。
(六)公示录取和派遣接收
1.名单公示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志愿填报和录取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5个省辖市志愿,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检索确定拟录用人员接收单位。录取时,每个职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当检索到某省辖市接收计划未满时,考生即被录取为该省辖市选调生,如果该省辖市接收计划满额,录取系统则检索考生填报的下一个志愿,依次录取。拟录用人员五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未完成该职位接收计划的接收单位中进行志愿征集,不服从志愿征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派遣和接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根据派遣方案直接派遣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派遣时,个人档案务必通过邮政机要或专人送取转递等方式,不得交选调生本人自带。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拟录用人员接收手续,严格审核拟录用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拟录用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信息无误、资格有效。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报告人员登录安徽先锋网查询相关文件信息
原标题:关于做好安徽省2018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皖西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