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两个一百年目标表述进一步发生变化: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建国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4. 基本路线的内涵发生改变: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增表述“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5. 战略进行了补充修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6. 发展目标: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原为“又好又快”)发展。
7. 就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作出修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8. “管理”——“治理”的转变。一是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入党章。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原为“管理”)。
9. 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有了改变: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增内容)的爱国者组成的较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10. 党的建设做了修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新增)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原为“反腐倡廉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新表述),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1. “群众组织”——“群团组织”。
以上即党章中所做的重大修改内容,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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