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联系与不一样在哪
(一)联系:从概念及特征中我们不难发现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联系,即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
(二)不一样在哪:
接下来我们深入分析二者之间的不一样在哪:
(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通常来说,前者是许可之前禁止行为,而后者确认之前已然存在。
(2)目的不同。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建立、改变或者消灭具体的法律关系;而行政确认它仅表明现有的状态,而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
(3)效果不同。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它直接为申请人授益;而行政确认行为它并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对当事人是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确认时原已存在的法律状态或事实状态。